01 国内动态
跨境电商新规严管双清包税,未退税需补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发布《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出口企业未按时办理退(免)税视同内销征税,对跨境电商“双清包税”“买单出口”等操作形成重大约束。
新规要求纳税人在货物报关出口后“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完成退税申报及收汇,否则需补缴增值税。委托出口责任亦被明确,未合规操作将由发货人承担税务义务。海关总署同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取消海外仓备案、简化单证申报,但强调企业需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810961/c5242227/content.html
中美再次暂停实施相互24%关税90天
8月12日,中美双方发布《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根据声明,自当日起,美国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等关税90天,保留加征剩余10%的关税;中方继续暂停实施24%对美加征关税以及有关非关税反制措施90天,保留加征剩余10%的关税。
日内瓦会谈后,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达成首次90天“窗口期”;伦敦会谈后,中美相互放宽或取消部分限制性措施;斯德哥尔摩会谈后,已有措施如期展期90天。
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9月1日起实施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自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2025年9月1日起,不得生产、出厂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者进口的,符合旧国标(GB 17761—2018)要求且取得相应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1/content_6998229.htm
财政部 税务总局: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2025年8月22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新规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文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2450/content.html
商务部:《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7月21日商务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44条。在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方面,规定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备案实施、备案变更与备案回执注销,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部门、零售许可条件、许可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时限、许可变更事项及费用规定等。
原文链接:https://tfs.mofcom.gov.cn/swfg/sclt/art/2025/art_15452c9695234314a4ea7aac1e50df99.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9号(关于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以下称澳方)关于澳大利亚鲜食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澳大利亚鲜食苹果进口。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662652/index.html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0号(关于防止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西班牙发生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关于防止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自发布之日生效。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672741/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692272/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2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697219/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3号(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安排,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监管货物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697213/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4号(关于进口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哥斯达黎加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哥方)有关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哥斯达黎加鲜食甜瓜进口。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699625/index.html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5号(关于防止塞内加尔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塞内加尔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口蹄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发布关于防止塞内加尔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699424/index.html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6号(关于解除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3号(关于防止西班牙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同步废止。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699427/index.html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699433/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8号(关于进口人造板检验采信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信办法》),海关总署结合进口人造板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决定对进口人造板检验实施采信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701013/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9号(关于进口洪都拉斯烟叶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洪方)有关洪都拉斯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烟叶进口。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701084/index.htm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7号 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苯酚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9年第37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
原文链接:https://trb.mofcom.gov.cn/myjjdctbdzz/art/2025/art_e02d6221189d416ea275afcae8963c4c.html
国务院批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部署,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商务部将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道,加强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尽快将试点任务转化为应用场景,将创新举措转化为发展实效,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zmqgs.mofcom.gov.cn/djgz/art/2025/art_ea0c4b221fe0477d9856995312429b65.html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37号 公布延长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期限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2024年8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至2026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trb.mofcom.gov.cn/myjjdc/art/2025/art_3cf48d94764a47468c96211a1c2c2ad5.html
02 国外动态
美国:对华部分商品“301关税”豁免期延长3个月
当地时间8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再次延长此前对中国301条款调查中178项产品的关税豁免。这些豁免原定于2025年8月31日到期,现已延长3个月,至2025年11月29日。
包含2024年5月30日公告中延长的164项排除、以及2024年9月18日公告中新增的14项排除所对应的产品,涉及泵类部件、化工材料、电子元件、医疗用品、太阳能制造设备、硅片制造设备及晶圆搬运设备等商品类别。
美国扩大钢铝关税清单
当地时间8月15日,美国特朗普政府宣布扩大对钢铁和铝进口征收50%关税的范围,将数百种衍生产品纳入加征关税清单。
美国商务部在当天晚间发布的《联邦公报》公告中表示,工业与安全局已将407个产品编码加入《美国协调关税表》,这些产品将因所含钢铁和铝成分而被加征额外关税。
公告称,这些产品中非钢铁和铝的部分,将适用特朗普总统对特定国家商品所征收的关税税率。扩大的关税清单于8月18日正式生效。
美国对华钨弹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8月7日,应美国企业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钨弹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9306.29.0000项下产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4年12月24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美国将407类钢铝衍生产品纳入关税清单 适用税率为50%
当地时间周二(8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407个产品类别纳入钢铁和铝关税清单,适用税率为50%。据悉,此次新增清单涵盖范围广泛,包括风力涡轮机及其部件、移动起重机、铁路车辆、家具、压缩机与泵类设备等数百种产品,这些产品要么由钢铝制成,要么包含钢铝部件。
美欧达成贸易协议,减免汽车关税
8月21日,美国与欧盟周四发布联合声明,细化贸易协议:几周内将欧洲汽车关税降至15%,钢铁铝制品关税或有下调的机会,还涉及能源采购和打破数字贸易壁垒等承诺。在联合声明中,双方列出了各自的承诺,其中包括欧盟承诺取消对所有美国工业制成品的关税,并为美国海鲜和农产品提供优惠的市场准入。
美国暂停对低价值货物的最低限度免税待遇
自8月29日起,通过国际邮政网络以外的方式寄送至美国的价值等于或低于800美元且原本符合最低限度免税条件的进口货物将被征收所有适用关税。对于通过国际邮政系统运送的货物,包裹将根据从价税或从量税征收关税。
欧亚经济联盟能效技术法规推迟至2028年实施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近日决定,应俄罗斯提议,将欧亚经济联盟"关于能源消耗设备能效要求"技术法规(TR EAEU 048/2019)的生效日期从原定的2025年9月1日推迟至2028年9月1日,这是该法规实施时间的第三次调整。
该技术法规旨在为欧亚经济联盟五个成员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建立统一的能效合规标准,确保能源效率和资源节约。法规涵盖的产品范围广泛,包括荧光灯、LED灯具、定向灯、家用电器、计算机服务器等多种能源消耗设备。
欧盟:REACH限制清单新增18项CMR物质,9月1日生效
2025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25/1731,对REACH法规附件XVII中关于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CMR)物质的限制清单进行了修订,该修订自9月1日起生效。
此次修订在附件 XVII 限制物质清单中新增18项CMR物质,包括四溴双酚A、N,N-二甲基对甲苯胺等致癌1B类物质。
欧盟:修订化妆品条例
2025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5/877号法规,修订(EC)1223/2009号化妆品法规。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于2025年9月1日起适用。主要内容为:
1.对(EC)1223/2009的附件II和III进行了修订,在附件II化妆品中禁用化学物质名单增加:膦酸二甲酯等21种化学物质;三甲基苯甲酰二苯基氧化膦允许在专业用途的人造指甲系统中使用,最高浓度为5%等;
2.删除(EC)1223/2009号法规附件III第311条的三甲基苯甲酰二苯基氧化膦,并将该物质列入该法规附件II中的禁用物质清单;调整No 1223/2009附件II第1580条环氧腈的化学名称及CAS编号等。
英国:对化妆品实施水杨酸甲酯限制
英国近期出台《2025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条例》(SI 2025第413号),该条例自2025年9月30日生效。该修正案引入了水杨酸甲酯在各种产品类别中的浓度限制,特别是针对0.5至1岁儿童的产品。
过渡性规定: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投放市场的含有水杨酸甲酯的化妆品可继续销售至2026年3月31日。
澳大利亚加强空调设备环保限制
澳大利亚政府宣布,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空调设备进口和制造限制措施,禁止使用高全球变暖潜能值氢氟碳化物(HFC)制冷剂的小型多头分体式空调系统的进口和制造。新规的实施将直接影响使用R410A等高全球变暖潜能值制冷剂的设备进口。
韩国:对中国团队游客实行临时免签政策
据央视新闻8月6日报道,韩国政府将从9月29日起针对中国团队游客实行临时免签政策,政策先期将持续至明年6月。
日本: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
2025年8月2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35110019号提案,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主要内容为:
(1)修订“橡胶”及“灵芝提取物(子实体)”的成分规格。如橡胶不包括低分子橡胶(指分解巴西橡胶树分泌液得到的、以聚异戊二烯为主要成分的物质);灵芝提取物是从灵芝的菌丝体或子实体或其培养液中提取得到的东西;
(2)删除“紫苏提取物”及“蛭石”的制造标准;
(3)删除“愈创木脂”及“蛭石”的使用标准。
加拿大:取消部分对美报复性关税
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于8月22日宣布,加拿大自2025年9月1日起,取消对大部分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条款的美国产品征收的报复性关税。
自9月1日起,来自美国的大范围消费品若符合USMCA规则,将不再被征收25%的进口关税。但仍保留对美国钢铁、铝产品及汽车征收25%报复性关税。
墨西哥将低价商品税率上调至33.5%
墨西哥政府宣布,自2025年8月15日起,将对价值低于2500美元的进口商品征收33.5%的进口税,这一税率相比之前的19%大幅提升了14.5个百分点。新税政策主要针对未与墨西哥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尤其是中国商品。
泰国:自9月1日起禁止新设和扩建使用汞的工厂
据泰媒报道,泰国工业部长已正式签署《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厂设立与扩建,并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公告(2025)》。公告自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
俄罗斯实施电商新规,强化商品合规认证
俄罗斯于2025年9月起实施电商新规,要求商品页面显著展示EAC、GOST-R等合规认证链接,食品、药品等重点品类需通过“诚实标签”系统实现全程追溯。违规者将面临单日最高200万卢布罚款、商品下架及账号永久封禁。
新规源于俄联邦第546-FZ号法律修订案,旨在堵截灰色清关和假货,2026年9月将建成“卖家实名认证+商品合规溯源”双机制。商家需提前完成认证、强化信息审核、遵守平台30天通知期调整策略以规避风险。
俄罗斯:进口酒类须在俄境内完成贴标
俄罗斯总统普京日前签署联邦法案,规定进口酒类须在俄境内完成联邦特别标识贴标流程。该法规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根据新规,进口商需在获取特别标识后9个月内完成通关,且欧亚经济联盟外生产商自2026年3月1日起,须经俄政府特别许可方可在原产国预贴标签。过渡期内(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非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仍可沿用原有贴标模式。
印度调整PVC反倾销税率
8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泰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聚氯乙烯悬浮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这成为重塑全球PVC贸易格局的关键变量。
与2024年10月的初裁相比,中国PVC企业被加征的税额大幅提高,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企业税额普遍下降,形成显著的“税额差”。
印度暂停征收棉花进口关税
印度已暂停征收11%的棉花进口关税,有效期至9月30日。印度政府8月18日晚间推出的这项临时豁免措施,表明印度方面愿意解决美国在农业关税方面的关切,美国棉农将从中获益,印度纺织服装业也迎来喘息之机。
印度为全球第三大原棉出口国,但纺织企业仍需进口特定品种。数据显示,在截至今年3月的2024至2025财年,印度的棉花进口额达到12亿美元(约合86亿元人民币),其中自美国进口的棉花为2.34亿美元,占比近20%,仅次于澳大利亚,位居第二。
巴西推迟实施智能家居设备安全标准
巴西市场监管机构近日宣布,将PE N8/11:2023标准的生效日期推迟至2026年1月2日,为智能家居设备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更充分的准备时间。该标准涵盖智能家居系统中的关键电气组件,包括电气安装中使用的电子开关、调光开关以及各类调光器等设备。
巴西终止对华雾化器反倾销调查
2025年8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64号公告称,应申请方的申请,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雾化器(葡萄牙语:nebulizadores)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9019.20.2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巴西重磅加税!电动&混动车进口税上调
日前,巴西贸易委员会(Gecex-Camex)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已决定提前上调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散件的进口税。该委员会称,自2027年1月起,完全或部分拆解的进口车辆(即CKD和SKD) 将被征收35%的关税,较原定的2028年7月提前一年半。
菲律宾暂停大米进口60天
菲律宾自今年9月1日起暂停所有大米进口,为期60天,以保护在收获季中因稻米价格下跌而受影响的本地农民。此外,菲律宾农业部还建议总统将大米进口关税从现行的15%恢复至原先的35%。去年7月,菲律宾政府为抑制持续高涨的米价,将大米进口关税从35%下调至15%。
乌拉圭实施灯具能效新法规
乌拉圭工业、能源和矿业部(MIEM)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决议,正式将LED灯和白炽灯纳 入国家能效标签系统,要求所有相关产品必须通过认证并贴有能效标签才能在市场销售。
新法规要求LED灯必须符合UNIT 1218:2020标准,白炽灯(包括传统型和卤素型)必须符合UNIT 1159:2024标准。所有灯具产品都需要通过在乌拉圭监管服务局(Ursea)注册的国家产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具备相应的能效标签。乌拉圭自2009年以来便根据第18597号法律建立了能效标签系统,该系统对所有受监管的电气设备都是强制性的,Ursea负责该法律的实施和合规监督。
巴西-化学品GHS分类、SDS与标签新规即将强制实施
2025年7月4日起,由巴西技术标准协会发布的化学品GHS分类、SDS和标签标准修订版即将强制实施。该标准参考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七修订版,于2023年7月3日起正式发布,并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
澳大利亚发布乙酸乙酯熏蒸生物安全处理新规
2025年8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258-2025号通知,发布乙酸乙酯熏蒸生物安全处理新规。主要内容为;
(1)适用对象。进口和运输行业中的边境前生物安全处理服务提供商及客户——包括与进口需用乙酸乙酯熏蒸的货物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口商和报关行。
(2)新规主要变化。乙醛(EF)与二氧化碳(CO2)的组合是一种针对褐色斑纹椿象(BMSB)的新生物安全处理方法,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作为实施的一部分,乙酸乙酯熏蒸方法(版本1.0)及相关处理文件模板已发布,并可在“生物安全处理方法与文件”网页上获取。该方法论明确了对商品及/或相关包装进行乙酸乙酯熏蒸处理以满足检疫和装运前要求的最低标准。该方法论在与利益相关方及领域专家的咨询过程中制定,其中包括2025年6月开展的“畅所欲言”调查。乙酸乙酯的实施将分阶段进行,首先在2025-26年BMSB风险季节作为离岸预到货处理措施使用,计划于2026-27年逐步推广至岸上使用。BMSB季节性措施适用于在目标风险国家制造或从目标风险国家运出的目标货物,且这些货物在9月1日至4月30日(含)期间运出,以及在同一期间内从目标风险国家靠港、装载或转运的船舶。希望开展乙酸乙酯处理的处理服务提供商必须在AusTreat(澳方离岸处理保障计划)下完成注册。注册表格将于2025年8月1日在AusTreat网页上提供。熏蒸方案已制定完毕,并将于2025年9月1日前公布。
伊拉克禁止无质量标识的电器和香烟入境
伊拉克中央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局宣布,自2025年9月15日起,出口至伊拉克的电器和香烟必须使用伊拉克质量标识,并附有条形码证明,否则将被禁止入境。
阿联酋:与新西兰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
阿联酋与新西兰签署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已于2025年8月28日正式生效,标志着两国贸易和投资关系取得重大进展。这项协定于2025年1月签署,为加强各领域经济合作构建了坚实的框架。
根据CEPA,新西兰将对来自阿联酋的进口产品提供100%免税待遇,而阿联酋将对98.5%的新西兰产品提供免税待遇。
澳大利亚终止对华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反补贴调查
2025年8月1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75号公告称,鉴于中国出口商宁波锋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Ningbo Fenghui Metal Products Co., Ltd)及中国其他出口商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Interchangeable Bolted Clipping System Clip Heads)补贴幅度微小,可忽略不计,因此终止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的反补贴调查。
墨西哥再加税!将对外国鞋类征收25%的关税
据消息,墨西哥政府8月12日颁布新法令,将禁止企业利用IMMEX计划免税进口成品鞋,并对所有进口成品鞋征收至少25%关税。该政策旨在打击部分企业通过"模拟生产"方式免税进口成品鞋并在本地销售的行为。此举标志着墨西哥在制造业本地化战略下对进口商品的容忍度降低,中国等出口企业需重新评估供应链模式,考虑转向半成品进口+本地组装或直接投资设厂等应对方案。
墨西哥对华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8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西班牙语:poliéster fibra corta)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0.46美元/千克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纤维密度大于1旦尼尔、小于等于3.2旦尼尔,韧性小于6.9克/旦尼尔的聚酯短纤,但不包括染色纤维(包括黑色)及低熔点或硅化纤维。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5503.20.99。措施自2024年7月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墨西哥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33.5%关税!8月15日生效
近日,墨西哥政府宣布,自2025年8月15日起,将对价值低于2500美元的进口商品征收33.5%的进口税,这一税率相比之前的19%大幅提升了14.5个百分点。新关税主要针对通过快递或包裹服务运送(例如DHL、FedEx或UPS)运送的价值低于 2500 美元的货物。这一价值几乎涵盖了绝大多数商品。
沙特宣布永久停止进口不符合其国家安全标准的汽车
沙特阿拉伯正式宣布永久停止从不符合沙特及海湾国家安全标准的国家进口汽车。这一政策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推动区域标准统一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车辆安全、适应极端气候条件并促进内部贸易。所有出口至沙特的汽车必须通过GCC认证、SASO认证和SABER认证三重审核,包含82项技术标准测试,未通过认证的车辆将被海关拦截,过渡期至2025年底。
印度对涉华液态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沙特阿拉伯、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液态环氧树脂(Liquid Epoxy Resi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37-258美元/吨,韩国为184-483美元/吨,泰国为119-331美元/吨,沙特阿拉伯为175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15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3010和3907309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固体、半固体、溶液或水性环氧树脂和共混改性液态环氧树脂以及溴化溶剂型环氧树脂。
印度财政部:即日起至9月30日暂停征收棉花进口关税
8月19日,印度财政部官网悄然更新公告:即日起至9月30日暂停征收棉花进口关税(原税率11%)。这项临时豁免措施,表明印度方面愿意解决美国在农业关税方面的关切,美国棉农将从中获益,印度纺织服装业也迎来喘息之机。
印尼与秘鲁CEPA生效 超90%商品互享零关税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表示,90.68%(约7,257种)的印尼商品在进入秘鲁时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国际贸易谈判总司长Djatmiko Bris Witjaksono指出,受益产品包括汽车、鞋类、纺织品、棕榈油及其衍生品、制造业产品和家用设备。他透露,印尼将获得秘鲁90%以上税目的优惠准入,同时印尼也将对秘鲁90%以上的税目提供对等优惠。在《印尼-秘鲁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框架下,重点涉及10类优势商品,涵盖乘用机动车、橡胶/塑料/皮革鞋类、棕榈原油及其分馏产品等。
土耳其对华铰接链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5年8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2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铰接链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欧盟(西班牙除外)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进口自欧盟(西班牙除外)的铰接链征收1200美元/吨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15.11.90.00.11、7315.11.90.00.19、7315.12.00.00.11、7315.12.00.00.19、7315.19.0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亚马逊:9月起儿童玩具需通过“直接验证”完成合规
亚马逊宣布自2025年9月起将对儿童玩具类目强制实施“直接验证”(Direct Validation)制度,要求卖家必须通过亚马逊认可的检测、检验和认证(TIC)服务提供商完成产品合规验证。
该制度适用于美国、加拿大、英国及欧盟8国站点,验证结果将由服务商直接提交给亚马逊。未按时完成验证的产品Listing可能被移除。